“壞消息”是,要等到2027年1月1日,注冊環保工程師才能正式開始實施執業制度。
《通知》規定:
自2027年1月1日起,注冊環保工程師實施執業制度,相關設計文件應由對應專業的注冊工程師簽字蓋章并負責。
相關的執業管理規定,將由生態環境部會同住建部另行制定。
同時,自實施執業之日起,申請工程設計資質的企業,必須要滿足《工程設計資質標準》(建市〔2007〕86號)規定的相關注冊工程師人數要求。
注冊環保工程師,是指經考試取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證書》,并依法注冊取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》和執業印章,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。